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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李鴻典/台北報導




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捲入國會助理費、辦公室公積金爭議未解,鏡週刊今(14)再爆料,指依吹哨者提供資料顯示,高虹安涉詐領助理加班費外,連助理本薪也低薪高報,高報的薪資差額、每月加班費疑似上繳作為辦公室公積金,恐觸貪污治罪條例。律師黃帝穎就說,高虹安難逃法律制裁,詐領助理費構成七年以上徒刑的貪污重罪!




黃帝穎律師表示,今天鏡週刊爆的高虹安公費助理內帳,八個字形容:犯行明確、罪證確鑿!




黃帝穎律師說明,公費助理「低薪高報」,甚至有助理的實際薪資為0元,這就是典型「人頭助理」。




他進一步指出,司法實務上,已經累積很多議員詐領助理費案例,常見低薪高報、人頭助理的犯罪態樣,檢察官均依據貪污治罪條例「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」起訴。




法院判決見解也趨向穩定,低薪高報及人頭助理所詐得的公費,若公款私用,例如:支付洗頭、治裝及購買日系抱枕等非公務使用,均依據刑責較重的「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」判刑。




黃帝穎律師總結,高虹安難逃法律制裁!詐領助理費構成七年以上徒刑的貪污重罪。




(原始連結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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